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星立)
2011年8月以来,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万件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在11月30日前完成80件案件的评查任务,截止11月25日止已提前完成全部评查任务。
为做好这次案件评查工作,该院分别从审委办、立案庭、审监庭、监察室等部门共抽调10名法官组成评查组,在兼顾本职工作的同时,挤出时间开展评查工作。从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案件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体现公平正义、是否兼顾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等八个方面进行全面评查。三个月来,评查2009年以来审结的申请再审、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执行复议案件20件;评查该院审结后引发申诉、重信重访、到省进京上访案20件;评查该院2010年以来审结生效案件40件。评查的上述80件案件中,民事41件,刑事38件,行政1件。在评查的民事案件中,评查发回重审6件,改判12件,申诉8件,一般诉讼15件;刑事案件中,评查到省进京上访1件,发回重审1件,改判1件,申诉10件,一般诉讼25件;行政案件中,评查申诉案1件。
近日,该院对此次大评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为评查工作认真细致、评查记录翔实,大多数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处理公正,兼顾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体现了公平正义,但仍然存在一些细微的质量瑕疵。该院党组要求,要以此次开展“万件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长效机制,确保有瑕疵案件不得入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