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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电动车半路遇失主 弃车逃跑当场被抓
发布时间:2011-11-29 15:40: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晓明)   2011年11月28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飞龙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9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熊飞龙窜到丰矿新高焦化厂后门处,乘无人之机,将一辆新日牌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970元)窃走。失主金某发现电动车不见后进行寻找,在附近的公路上见被告人熊飞龙推其失踪的电动车行走,即进行追赶,被告人熊飞龙见状弃车逃走,后被群众抓获,并向派出所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飞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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