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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级法院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1-12-02 15:44:37


    12月2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法律咨询服务、宣传展板、普法有奖猜谜、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广场文艺演出等形式,为广大市民送去了一套“法律大餐”。沈双武 徐睿 摄影报道
    12月2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惠贵在敦厚镇文山社区凤凰路耐心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当天,吉安县法院组建了多支普法服务小分队,深入到全县广大农村和居民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普法活动。周涛裕 摄影报道
    12月1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学校、社区,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化解民事纠纷。王钰元 摄影报道
    12月1日,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通过现场咨询、摆放板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乡民进行普法宣传,帮助乡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黄文进 摄影报道
    12月2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组织部分法官走上街头发放普法材料,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董王超 摄影报道
    12月2日,江苏省宜兴法院的法官来到宜兴市高塍镇范道村,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现场解答他们生活中的法律问题。高峰 赵玲 摄影报道
    12月2日,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选派6名法官,参加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在县城邮政广场开展的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邱秋霖 摄影报道
     光明网讯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全国各级法院紧紧围绕今年法制宣传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以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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