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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灵山一“90后”少年为吸毒飞车抢夺获刑
发布时间:2011-12-07 14:56: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溦)   广西横县的陈成源年仅19岁,却已染上毒瘾不可自拔,终因抢夺路人钱财而获刑入狱。日前,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陈成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凌某人民币2597元。

    2011年6月13日深夜11时许,灵山县沙坪镇已是万籁俱寂,街上只有零零散散的三两个行人。陈成源与他人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路过该镇环山街时,看到一个女青年凌某独自行走在街上,其手腕上系着一个手包。陈成源顿生歹意,示意其同伙开摩托车慢慢靠近凌某,趁凌某不备,一把拉扯下其手包,之后两人驾车逃离。后查明,凌某被抢走的手包内有人民币1760元和一台价值人民币837元的诺基亚5230手机。同年8月,陈成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灵山法院审理认为,陈成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结伙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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