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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前入室持枪抢劫 “漏网之鱼”落网获刑13年
发布时间:2011-12-07 15:26: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徐爱国)   21年前一桩入室持枪抢劫案,同案犯均已落网,一条“漏网之鱼”逃亡20多年后终于受到法律严惩。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对这个逃亡21年的被告人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处被告人路正其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1990年1月25日前的一天,同案犯顾有利向同案犯顾连林(均已判刑)提议到怀远县原五岔镇新河村村民李传和家抢钱过年。两人合谋后,又邀集被告人路正其和崔云忠(已判刑)等人。次日晚,被告人路正其伙同顾连林、顾友利、崔云忠等五人携带喷沙枪、刀等凶器由顾有利带路窜至李传和家中,顾有利在外把风,被告人路正其上前敲开李的家门,并伙同顾连林、崔云忠等人闯进屋内,被告人路正其持刀、崔云忠持喷砂枪相威胁,抢劫现金1200元,国库券300元,粮票700余斤,收录机、小水泵各一台(价值约400元)。逃离村外后,被告人路正其等人又将抢来的收录机、水泵抛弃,五人把钱分了,一人200多元,国库券也分了。后来路正其逃到江苏省盱眙县成家,并办了户口。2011年9月14日中午,路正其在江苏省盱眙县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路正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持枪、刀等凶器入室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路正其同意本院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方式审理本案,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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