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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小学教师上课期间猥亵多名女生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1-12-12 09:13: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一个受人尊敬的优秀教师,平常道貌岸然,背地里却是个衣冠禽兽,利用教师的特殊身份,竟然将魔爪伸向自己任教的多名未成年女学生,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猥亵儿童案,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文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龚某文,男性,汉族,现年42岁,大学文化,江西省新干县人,职业:新干县某学校小学教师。2010年5月份至2011年6月份期间,被告人龚某文利用教师身份在上课以及学生自习课时间,不顾全班学生在场的情况下,在学校教室以辅导学生功课为名,猥亵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四名,其行为已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庭审中,被告人龚某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认为自己是稀里糊涂走上了犯罪道路,对不起班里的学生。龚某文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理。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文身为人民教师无视国法,为满足个人私欲,在学校多次对多名未满14周岁的学生实施猥亵,侵害被害人的身心健康,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从重惩处。遂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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