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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厮打耳穿孔 主动赔偿免受罚
发布时间:2011-12-13 10:42: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明亮 许芳)   田间地头起争执殴打致伤,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事后主动赔偿,认罪态度较好,最终获轻刑。近日,河南省鄢陵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冯焕免予刑事处罚。

    2011年6月13日17时左右,被告人冯焕与被害人李建锁在冯焕家的地头因琐事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冯焕将李建锁的左耳打伤。经鉴定李建锁的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已构成轻伤。案发后,双方已达成调解,被告方主动向被害方赔偿16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冯焕自愿认罪,民事部分已赔偿,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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