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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法院行政审判三措施力促官民和谐
发布时间:2011-12-13 11:45: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葛琨 朱可铭)
今年以来,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不断强化人民陪审作用,建立圆桌协调制度,敦促司法建议落实,努力促进官民和谐,社会稳定,得当地县委及人大的一致称赞。
人民陪审员架起官民和谐桥。该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业、专业优势,邀请熟悉情况且经验丰富的陪审员参与审理、协调,通过陪审员参审陪审案件,向人民群众现身说法,通过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相结合,消除群众对“民告官”案件的误解,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年青法官也从中提高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增加了司法审判的公众满意度,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宾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37件,由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加审理的就有35件,陪审率高达94.6%。其中经陪审员通过情理与法理交融的方式协调和解的就有8件,行政赔偿调解1件。 “圆桌协调”连起官民和谐线。该院积极探索协调解决行政争议新机制,建立行政审判“圆桌协调”制度,在官民诉讼中营造一个轻松友好的气氛,消除官民对立情绪,鼓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以和解撤诉的和谐方式结案。该院自建立行政案件“圆桌协调”制度以来,经协调撤诉7件,其中行政机关改变或者做出行政行为5件。 司法建设联起官民和谐情。该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注重对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生问题的原因进行整理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常态化向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该院还就建议的落实情况及时对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回访,同时将司法建议和建议落实情况向主管部门及县委主管领导反馈,保证建议得到切实落实。今年以来,该院向各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6个,已落实5个,向主要领导反馈情况11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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