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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明士抢劫、故意杀人案
发布时间:2011-12-14 09:12:53
贺明士抢劫、故意杀人案
案由:
一、抢劫罪。1997年10月31日凌晨,贺明士窜至新蔡县杨庄户杨集村委高庄村民陈兰贞家中,贺明士用石块和钉耙将陈兰贞砸死后,将陈兰贞家中的棉花等物品抢走。二、故意杀人。1998年10月7日夜,被告人贺明士窜至新蔡县杨庄户乡尹庄村委尹庄村民张德亮家中,将张德亮打死后,用张德亮家的架子车将张德亮家中的四百多斤小麦拉走。 开庭时间:2011-12-01 09:30 开庭地点:新蔡县法院 基本案情: 一、抢劫罪。1997年10月31日凌晨,贺明士窜至新蔡县杨庄户杨集村委高庄村民陈兰贞家中,贺明士用石块和钉耙将陈兰贞砸死后,将陈兰贞家中的棉花等物品抢走。二、故意杀人。1998年10月7日夜,被告人贺明士窜至新蔡县杨庄户乡尹庄村委尹庄村民张德亮家中,将张德亮打死后,用张德亮家的架子车将张德亮家中的四百多斤小麦拉走。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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