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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两名花季少年夜闯小店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1-12-14 10:35: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日前,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军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黄兵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军、黄兵均为17周岁。2009年8月3日晚11时许,被告人周军、黄兵伙同他人窜入一小店门口,采取挤门的方法进入该店盗窃现金200元及各类香烟。后将所盗香烟销赃,得赃款2000余元。经鉴定,被盗香烟价值4330元。几天后,被告人周军又单独窜入该店,采取相同的手段,盗窃现金1600元。另查,被告人周军父母均外出打工,被告人黄兵父母早年离异,其家庭均无有利的监护条件。案发至今,二被告人涉案金额全部挥霍,分文未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军、黄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鉴于二被告人属未成年人,无有利的家庭监护条件。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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