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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医院行盗窃 无良小偷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1-12-14 11:10: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艾艳萍)
湖南桃源一男子专门流窜于县内各医院,趁病人熟睡之机,将其钱财盗走。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敏军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今年6月至8月,被告人刘敏军先后窜至桃源县中医院、茶庵铺镇卫生院、桃源县第一人民医院等地,趁病人熟睡之机,盗窃作案3起,盗走被害人朱某、兰某、王某等人现金6000元以及数码相机1台。 案发后,被告人刘敏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敏军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再犯判处有期徒刑之罪,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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