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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与他人逛街 男子吃醋持木棍打伤“情敌”
发布时间:2011-12-15 14:26: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聂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5月14日15时许,被告人聂雄在新干县县城发现其女朋友陈某和受害人张某在一起逛街。受害人张某见到被告人聂雄后转身就跑。被告人聂雄拿了一根木棍紧随其后,猛击受害人张某。经鉴定伤势为轻伤。

    案发后,被告人聂雄主动投案自首,积极施救,并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张可谅解,考虑到被害人在案件发生的前因中存在过错,法院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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