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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新农合医保金 一村妇获刑又罚钱
发布时间:2011-12-19 09:51: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志宏)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件进行了审理,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吕旭花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0年5月份,被告人吕旭花通过开具北京中日友好医院虚假住院医药费资料到怀远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求补偿住院医药费,骗得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6851元。

    2010年9月份,被告人吕旭花出具28000余元北京中日友好医院住院费资料到怀远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求补偿14340元时,被工作人员发现住院费资料系伪造,诈骗未遂。

    2011年9月29日,被告人吕旭花主动到怀远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旭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吕旭花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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