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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立足”推进法院工作再上台阶
作者: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雪松 发布时间:2011-12-19 09:54:43
![]() 近年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司法质量年”和“执行力建设年”两项活动为抓手,通过实施便利诉讼、司法救助、信访化解三项举措落实司法为民,通过建立健全联动执行、规范量刑、案件评查、职能延伸、监督促廉五项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通过运用法院党建、业务培训、制度执行、文化建设四个平台培养塑造队伍素质及操守,通过推进“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监督指导基层、法院机关安全四项工作提升基层基础水平,党风廉政、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少年审判等多项工作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经验,省内外十余家高中基层法院以及其他单位先后到曲靖两级法院交流学习,促进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一、立足司法办案,抓牢第一要务 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的“主业”,是第一要务。2011年以来,曲靖两级法院以确保司法办案质量为目的,开展了“司法质量年”活动,案件质量意识在全市广大法官中得到进一步强化,办案效率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市委确定的“审结率、执结率、社会满意度”上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涉法涉诉信访率”下降,即“三升三降”的法院工作目标任务得到较好地贯彻落实。 今后工作中,曲靖中院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规范化量刑作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突破口,积极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机构的沟通协调,认真解决调查取证、量刑建议、法律援助、律师辩护等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深入开展刑事被告人财产清查、登记、保全机制及轻微刑事案件民事化处理,及时审理好涉及民生的食品安全、涉众、涉黑、醉驾、环保、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满足人们的正义诉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二是规范化调解作为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切入点,强化司法调解,创新行政调解,加大刑附民调解,推进执行和解,深化人民调解,构建联动调解,努力把矛盾控制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引入调解自动履行率检验指标,提高调解质量;采取措施鼓励诉前、庭前调解,加大对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节约司法资源;加强小额案件速裁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化解好各类矛盾纠纷。三是把行政审判白皮书作为法院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的重要载体,认真总结行政审判经验,做好曲靖法院系统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布工作,共同提高行政审判和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开展 “无执行积案法院” 创建、委托执行积案清理、反规避执行三项工作,作为推动法院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重要手段,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充分借助公安、银行、土地、房管等行政机关的信息资源和查控手段,努力提高执行案件标的实际到位率和实际执结率。五是做好明理释法和判后答疑作为实现息诉服判的关键环节,建立按层逐级答疑释法的工作机制,切实减少和杜绝因解释不到位、工作不负责等因素导致的案结事不了问题。 二、立足司法为民,深化诉讼服务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2011年,曲靖中院全面开展了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对原立案大厅的设施及功能进行了完善,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查询咨询、信访接待、司法救助等“一站式”服务。开展 “四亮四评”活动,印制《诉讼指南》、《白话诉讼手册》、《便民服务手册》,安装案件信息电子查询触摸屏、基层法庭全部实施远程电子签章,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诉讼指导和服务。年内深入村寨田间巡回办案7209件,巡回办案率51.21%。发放执行救助资金71件70.66万元,信访救助41件113.8万元,对237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7.2836万元,对残疾人、未成年人、死刑案件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108人。息诉化解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123件,化解率为100%。全市法院处理来信247件,同比下降5.72%,接待来访956人次,同比减少7.38%,各类诉讼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6.56%,涉诉信访形势趋稳向好的局面进一步得到巩固。 落实司法为民,提升诉讼服务质量是关键。曲靖两级法院以全省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契机,把2012年确定为全市法院“司法为民年”,克服脱离群众的危险,改变单一“坐堂办案”方式,努力在深化诉讼服务上下功夫见实效。一是积极开展“民生审务”,妥善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使法院审判工作体现民情,顺应民意。二是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积极采取领导接访、挂牌督办、带案下访、包案息访、公开听证、经济救助等措施,化解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三是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在农村和偏远地区深入开展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办案、乡村(社区)法官等便民措施,就近就地解决矛盾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四是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加强法院网站建设,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落实司法民主。及时听取、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五是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困难弱势群体诉讼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审理、执行服务。坚持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相结合,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尽量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积极推动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信访案件申请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申请人的救助力度。 三、立足司法质效,加强审判管理 2011年,曲靖中院将15类案件量刑纳入庭审程序,审结案件372件511人,取得明显效果。与检察机关建立刑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实施“万件案件”质量评查,在中院业务部门、基层法院之间采取交叉评查方式,对所有已审结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极大地促进了案件质量效率意识。对2010年度的抗诉、二审、再审及改判案件进行研判分析,发布审判指导意见及典型案例,指导全市法院司法审判工作。 确保司法工作质量效率,审判管理的作用不可或缺。今后工作中,曲靖中院一是强化均衡结案控制。严格审限管理,明确延长审限和扣除审限的审批标准和程序,加大查办、督办力度,缩短办案周期,杜绝两超案件。合理调整工作部署,及时调配审判资源,切实做到年度、季度均衡结案,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二是强化案件质量控制。继续实行案件质量差错通报、剖析制度,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和再审改判案件进行评析,并落实原审承办人的责任,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强化审委会、院长、庭长、承办法官四级监督案件质量体系,增强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审判质效评估。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案件通报、目标管理考核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已结案件限时评查制,及时发现案件质量问题,加大对申诉信访率、案结事了率、自动履行率、及时清结率、结案均衡度、执行到位率等指标的权重,切实发挥审判管理促进审判工作的综合效益,实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提升。 四、立足司法能动,深化服务层次 2011年以来,曲靖中院、富源法院先后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部分基层法院设立环保合议庭,专门审理有关环境保护的各类诉讼案件,着力构建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环境诉讼审判格局,受理的陆良化工厂铬渣污染公益民事诉讼案件,正在积极稳妥审理中,及时依法妥善审理师宗11.10矿难案件。两级法院严格执行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提高司法应对前瞻性。认真做好少年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审理未成年罪犯307人,对158名未成年罪犯判处了非监禁刑。中院首次采取对严重暴力、死缓等重刑被告发出限制减刑令、基层法院对多名缓刑少年发出了“禁止令”、引入心理辅导等机制教育预防未成年犯罪。开展送法进校园、社区、村寨及厂矿等活动,积极参与基层公安、司法、维稳、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纠纷,共同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司法能动作用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院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今后曲靖中院将把工作重点放在服务领域的拓展上,在深化服务层次上下功夫见实效。一是把握执法办案的立足点,切实发挥好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履行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责,着力为“两强一堡”、曲靖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处置机制建设。规范司法调解,提高调解质量,发挥司法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依靠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探索发展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合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促进社会和谐。三是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关怀帮扶体系建设。通过参与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以及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分人员的帮教管理,推进社区矫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通过聘任社会调查员、心理辅导员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推行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理方式,切实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四是积极参与立体化综治维稳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增强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抓好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工作,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大力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加强正面宣传,加强法制教育。 五、立足司法廉洁,提升能力素质 2011年,曲靖中院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为重点,以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为契机,以“人民法官为人民”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 “群众观念和司法公信力”大讨论活动为载体,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增强法官党性观念和职业道德修养。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和园地建设,党建工作得到了省高院、市委的充分肯定,形成曲靖法院系统新的经验和亮点。组织到外地培训,创建讲师团下基层巡回培训,对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组织各类业务培训60期3089人次,其中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培训16期49人次、省级培训15期172人次,市级培训29期2868人次,整体执法办案能力不断提高。开展“执行力建设年”活动,从严格上下班考勤、车辆管理、司法礼仪等入手,提高制度执行力。开展廉洁专题教育12次,组织干警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增强全体干警的廉政意识和防范意识。实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与干警签订《司法廉洁承诺书》,排查出78个廉政风险点,采取65项措施对容易滋生腐败的敏感节点进行监控与防范,从源头上预防不廉洁行为产生,两级法院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制度受到最高法院肯定,作为典型经验推广学习。实施“文化兴院”战略,继续完善文化活动场馆建设,中院建立了法律文化长廊和廉政文化长廊,丰富文化活动,纯洁干警生活圈、社交圈,培养干警健康积极的生活情趣。 法院队伍的能力素质与司法廉洁密不可分。站在保证司法廉洁的高度上,进一步在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上下功夫见实效。一是强化能力建设。继续加大政治、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扎实抓好法官教法官、五个一工程、讲师团巡回培训、庭审观摩竞赛、岗位大练兵等业务训练活动,着力增强广大法官把握大局、社情民意和法律精神的能力,提高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的本领。二是加强作风锤炼。克服精神懈怠危险,增强责任心,引导干警认认真真地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组织好每一次庭审,写好每一份判决书,履行好人民法官应尽的职责,大力培养干警的认真负责之风、严谨细致之风、学以致用之风和清正廉洁之风,以公正高效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三是坚持严管厚爱。在从严治院的同时,认真研究解决基层一线干警在工作环境和职级待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让埋头苦干、尽职尽责的人吃亏。继续营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逐步塑造法院精神,注重干警品格培养,建立心理咨询疏导和健康体检机制,使干警勤奋工作,健康生活。 六、立足司法公信,培育法治理念 为进一步树立司法公信,曲靖中院在2011年内下大力气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其中,代表委员联络是重中之重。全市法院共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来访87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旁听案件、监督执行23次112人,视察法院269人次,先后召开代表、委员、无党派人士座谈会4次242人。办理代表建议2件,办理上级法院、市委、人大、市政府、市联办督办案件54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80余件。主动接受人大及政协的监督,按照省高院党组的安排,中院于11月上旬先后到9个基层法院召开征求驻地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两级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座谈会10次,共有241名代表、委员参加了座谈会(其中人大代表141名、政协委员100名),邀请22名政协委员集中视察中院民事审判、文化、信息化建设工作,邀请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开展体验式视察,请市民、学生、媒体记者距离接触法院,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提高司法透明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青妇、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中聘请186名特邀监督员,对法院各项工作实施全方位监督。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全市274名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426件,陪审率为28.8%。全市法院在网民民意调查中,综合测评满意度达100%,居于全市政法单位之首。 尊崇和认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法院获得司法公信的基础。 下步工作中,曲靖中院在教育法院干警养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下功夫见实效,通过法院文化建设和党建工作,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并转化为法官司法办案的理论和人文基础。一是认真开展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深刻领会王胜俊院长强调的“十个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切实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引导干警积极践行“崇德奉法、致公为民”的院训,着力提升法官精神境界和职业操守。二是努力筑牢法院文化基础。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加强全市法院“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 建设,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在陶冶干警情操、凝聚队伍士气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人文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法院干警身心健康、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党建引领功能。把党建工作落脚点放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上。真正做到: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有什么目标要求,党建工作就及时去宣传和推动;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需要什么样的思想认识,党建工作就努力去引导和教育;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需要什么样能力素质,党建工作就努力去塑造和培养。 七、立足司法基础,扎实固本强基 通过近两年的努力,曲靖中院及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均按计划顺利启动。中院审判综合楼扩建动工建设,宣威乐丰、罗平板桥等法庭建成启用,陆良等6个基层法院的法庭建设和13个人民法庭的新建纳入十二五规划,两庭建设有新的突破。机关安全不断强化,审判工作安全有序。信息化建设获得长足发展,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运行效益正在显现,在全省法院率先建成智真会议系统。远程视频提审已完全实现,已协助最高法院远程提审6次8人,从8月份电子卷宗开始同步录入,已形成电子卷宗21119件。 加强对基层的审判业务指导,政策更向基层倾斜。2011年内,中院对连续在基层法庭工作10年以上的15名干警进行了记功表彰。中院班子每年下基层法院、法庭不少于两次,积极协调落实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努力解决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存在的职级待遇、人员断层、经费不足等问题,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曲靖中院通过司法巡查、巡回审判、业务交流等方式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稳步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两庭”建设,群策群力加大基层法庭建设的力度和速度,夯实办公办案基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运用好审判管理运用系统,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工作,逐步实现绿色、低碳办公。推进办案软件的运用,建好数字化法庭,加大远程提审力度,积极做好网络直播、电子签章,通过信息化应用,为执法办案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开展全市法院基层建设工作调研和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解决法院人、财、物保障问题,促进基层基础建设良性发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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