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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明钢故意杀人、抢劫案
发布时间:2011-12-19 15:52:24


田明钢故意杀人、抢劫


    案由:

    被告人田明钢故意杀人、抢劫案  

    开庭时间:2011-11-02 09:00

    开庭地点:信阳中院

    基本案情:

    一、抢劫,2000年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田明钢伙同王文全(已判刑)、田汗(另案处理)等人在信阳市平桥区楚王城管理区公路涵洞附近伺机盗窃,当被害人罗三明及魏民红拉架子车送货由此经过时,田明钢将魏民红车上的一袋子西瓜子搬到王文全所骑的自行车上,王文全逃离时与一辆三轮车相撞,被罗三明、魏民红二人撵上抓住,田明钢为了帮助王文全逃走遂上前对罗三明进行殴打。厮打中,田明钢掏出随身携带的短刀对罗三明胸部猛刺一刀后,搭乘王文全的自行车逃离现场。罗三明被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罗三明系被他人用单刃刀具捅穿胸壁损伤心包膜和心脏致急性心包填塞、心功能衰竭而死亡。案发当晚,田明钢和田汗一起到王文全住处,向王文全索要700元人民币后潜逃,2010年3月5日,公安机关在濮阳市高新区王助乡施屯村将田明钢抓获归案。

    二、故意杀人,2003年9月下旬,被告人田明钢在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打工期间,与一同打工的被害人于传虎多次发生矛盾。田明钢经与和于传虎有矛盾的句道强(另案处理)预谋后,于2003年10月5日23时许,伙同刘明路(已判刑)到陆丰市东海镇后壁玗仔中巷7号于传虎的租房处,由刘明路负责望风,田明钢持凶杀器进入于传虎的住处后用随身所带的凶器对于传虎左胸部、左前臂等部位捅刺,被他人发现后逃离现场。于传虎被人送往陆丰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于传虎系左胸腔贯通伤、肺叶破裂造成血气胸,致创伤、出血性休克死亡。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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