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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法院执行工作在怀化基层法院考评中获第一
发布时间:2011-12-20 16:48: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黎)   今年以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做活做好关注民生的文章,坚持从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利益出发,更新执行理念,全力推进执行和解,力求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今年,该院在全市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考评中排名第一。

    该院牢固树立“多和解少强制”的执行理念,改变过去单纯采取司法拘留、扣压、拍卖等强制措施的模式,拓宽执行思路和渠道, 强化和解工作。把和解工作与当事人自动履行有机结合,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增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院着眼于执行策略的运用。通过采取媒体曝光等执行威慑机制,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促使其自觉履行;对一些涉乡、涉村的执行案件,积极寻求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参与,采取联动执行机制;对于因资金周转不畅,造成暂无履行能力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先发展再执行。

    对涉及交通肇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动报酬、赡养抚养、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权和林权纠纷等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案件,该院坚持优先执行。

    该院在继续落实老、弱、病、残当事人诉讼费缓减免政策的同时,不断拓宽救助领域,建立了帮助特困当事人申请民政救助机制。今年以来,帮助特困当事人申请民政救助近30人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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