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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宗顺与朱艳华债务纠纷
发布时间:2011-12-21 09:47:14
吴宗顺与朱艳华债务纠纷
案由:
朱艳华于1999年6月30日取10万元一起存入吴宗顺在黄河证劵的资金帐户,买入股票。2001年元月8日吴向朱出具欠条,2003年11月22日吴给朱3万元,下欠7万元诉至法院。 开庭时间:2011-11-01 09:00 开庭地点:省法院2号楼17号法庭 基本案情: 朱艳华于1999年6月30日取10万元一起存入吴宗顺在黄河证劵的资金帐户,买入股票。2001年元月8日吴向朱出具欠条,2003年11月22日吴给朱3万元,下欠7万元诉至法院。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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