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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法院三项措施推进非诉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1-12-21 13:39: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魏玮)   湖北省建始县法院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采取三项有力措施,促使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发展。今年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件,执结7件,其中,强制执行1件,主动履行3件,终结执行3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注重协调,以沟通化解矛盾。坚持协调和解制度,立案前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和解,当事人不愿和解或和解不成的依法立案执行。同时,协助行政机关以说服教育等方式,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让矛盾在交流中得到化解。今年来,协助行政机关深入案发地化解行政纷争23起。

    二是规范操作,以公平暖心惠民。行政非诉执行不同于其他民商事案件的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不平等性,决定了被执行人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既要维护行政机关的管理秩序,又要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还必须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保障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因而,建始法院在行政非诉执行中,严格执行合议制和审批制,慎用强制措施,确保公正司法。

    三是能动司法,以宣传赢得支持。广泛宣传行政执法的必要性,促使行政相对人理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广大群众中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浓厚气氛,保障非诉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对于存在缺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告知相关行政机关,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改进工作、提升管理水平。主动向县委、人大及上级法院汇报工作情况,赢得领导与支持,为非诉执行工作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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