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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法院开展“执行会战”15天执结20案
发布时间:2011-12-21 16:08: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何润)   12月1日至15日,云南省镇沅县人民法院集中优势兵力开展执行会战,在短短的15天时间里,共执结20起案件,使全年受理的近五分之一的案件得到执结,标的额达60余万元。同时,该院通过各种渠道,寻求多种方法执行救助弱势群体10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宁洱会议结束后,参会领导及时向全院干警传达了会议精神,该院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亲自布置安排执行工作,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共同研究,逐案分析,制定方案。从各庭室专抽调精兵强将参与执行会战,院上还专门划拨经费,派出专用车辆保证会战顺利进行,在工作中,他们将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分片分案进行,各司其职,并严格组织纪律,做到每日一小结,每日一评议,每日一报告,工作紧张有序。

    这次执行的重点是有财产可供执行,但由于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执行效果不理想的案件及被执行人外逃、躲避、隐瞒财产的案件,在具体工作中,首先是对全部案件进行认真排查,以排查出来的16件(标的为101万元)疑难案件作为重点,制定个案实施方案,并做出风险评估,对于部分执行的案件,剩余案款必须由被执行人找到具有履行能力的人作为保证人后才能分期履行,确保了案件得到彻底履行;干警在对被执行人谈话时,严格把握住一个原则,即在问清被执行人身份及健康状况的同时,尽量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少用强制措施,避免矛盾激化,使30%以上的案子用和解的方式解决。

    此次执行会战中,镇沅法院与多个部门密切合作,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和提供线索,形成打击规避执行的合力,彻底消灭被执行人闻风而逃的机会。另外,还采取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不查清不放过;财产查清没有依法采取措施不放过;采取措施后不依法处理不放过的有力措施,集中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登记,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另外,针对被执行人已无或暂无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属于弱势群体的案件,依法进行执行救助,现已救助10件10人,发放救助款4.2万元,有效缓解了涉案特困群众的短期生活困难。通过此次会战,共执结八万元以上大标的案件三件,拘留二人,强制划拨5件,依法扣押1件。共执行各类案件20件,执结标有为60万元,其中排查出来的16件疑难案件已全部执结10件,执结标有为46万元。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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