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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被人斜看一眼 三男子持刀砍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1-12-29 08:53: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培恩)
只是因为被人斜看一眼而心生不满,便殴打他人并将人砍伤。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进行审理,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春、汤祥、李凯有期徒刑三年、一年四个月和一年。
2010年2月15日晚,李凯、张春、汤祥三人在怀远县某饭店吃饭。饭后,三人准备骑摩托车离开,李凯在出门时险些碰到站在饭店门口的余雪魁,余雪魁斜看了一眼李凯、张春、汤祥等人,汤祥因余雪魁斜看一眼而与余雪魁发生争吵,后李凯、张春、汤祥等人一起对余雪魁进行殴打。余雪魁的朋友陈乐、蒲家磊等人闻讯赶来,张春从饭店厨房拿出两把菜刀将刚到饭店门口的陈乐砍伤,陈乐等人见状逃跑,张春又持菜刀追赶,在追赶途中,张春又将蒲家磊砍伤。怀远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书认定:陈乐左颧部纵型伤口4.5cm,左肩部伤口6cm,左颧部损伤程度属轻伤、左肩部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蒲家磊右颞顶部头皮裂伤6.5cm,伴颅骨骨折,头部损伤程度属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凯等人无故殴打他人致二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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