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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男子因娶妻缺钱多次盗窃他人钱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1-12-29 14:06: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董王超 杨帆)
因娶妻缺钱,被告人许正就多次盗窃他人钱财。12月28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正系轻度智能障碍精神病患者。许正为筹钱娶妻,从2008年5月至2010年12月,先后5次采取翻墙、翻窗入室等方式,采取撬锁等手段,分别盗窃余某、蒋某、江某、朱某和佘某财物,共计3.5万余元及手机一部。偷盗后,其父先后退还受害人2.2万余元。案发后,经精神病医院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委员会鉴定,被告人许正系轻度智能障碍,应评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翻墙入室等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被告人犯罪后其父能够积极退赃,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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