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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三骗子利用迷信骗财分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1-12-31 13:25: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韵妃)   设下迷信连环套,骗走老人的钱财。对于这类老骗局,电视、报纸屡屡报道。一些骗子就挖空心思,给老骗局弄出一些新花样,迷惑要下手的对象。12月30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姚汉枢、梁少琼、刘务良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1年9月,刘务良、姚汉枢、梁少琼密谋以迷信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得钱后平分。2011年9月5日9时许,刘务良、姚汉枢、梁少琼驾驶两辆摩托车窜到贵港市城区富士新城市场附近的一条小巷,发现梁某步行经过,即按事先的分工,先由刘务良假装向梁某打听是否认识一位会看风水的“阿公”,梁某称不认识,此时,梁少琼趁机走过来称其认识“阿公”,并称“阿公”看风水作法很灵,劝梁某一起去找“阿公”。梁某同意后,刘务良驾驶摩托车搭梁少琼和梁某前往“阿公”家,姚汉枢驾驶摩托车尾随。一路上,刘务良、梁少琼套问梁某的家庭情况。刘务良、梁少琼将梁某带到贵港市职业学院附近的一条小路后,刘务良借口离开一下,趁机将梁某的家庭情况用电话告知姚汉枢。尔后姚汉枢以“阿公”孙子的身份出现,先是准确说出梁某的家庭情况,并称“阿公”已经算出梁某家被鬼缠上,准备有大灾难发生,需要拿钱出来作法事化解,作完法事再归还,且不能告诉其他人。梁某信以为真,由刘务良驾驶摩托车搭梁某回到港南区木松岭社区家拿了现金人民币2300元之后又到中山路的一家农村信用社取了人民币6000元,然后梁某带着8300元回到贵港市职业学院附近交给姚汉枢。姚汉枢拿到款项便以作法事需糖果和鸡蛋为由将梁某支走后趁机逃跑。三被告人平分所骗取的赃款,用于挥霍。

    2011年9月23日,公安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吸毒人员在中山路农林局出现后前往现场调查,将涉嫌吸毒的姚汉枢、梁少琼、刘务良传唤回公安派出所调查,经询问调查,姚汉枢、梁少琼、刘务良如实交代了上述其三人合伙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

    2011年11月17日,被害人梁某领回刘务良、姚汉枢、梁少琼退出的赃款共计人民币8300元。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汉枢、梁少琼、刘务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姚汉枢、梁少琼、刘务良因涉嫌吸毒被公安民警传唤调查,在询问调查过程中,三被告人如实交代诈骗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姚汉枢、梁少琼、刘务良共同商量,分工合作,积极实施诈骗行为,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三被告人利用封建迷信而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姚汉枢具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三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依照《刑法》相关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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