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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占领故意杀人案
发布时间:2012-01-04 10:20:36
王占领故意杀人案
案由:
王占领故意杀人案 开庭时间:2011-06-21 15:00 开庭地点:禹州市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09年11月5日18时许,被告人王占领酒后携带一把铁锤到被害人王素霞所开诊所门口找其索要欠款,遭到拒绝后顿生恼怒之情。被告人王占领趁王素霞不备,持铁锤朝王素霞头部猛击,被害人王素霞的伤情鉴定为重伤(一级伤残)。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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