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法院队伍的操守和灵魂
作者:詹菊生 发布时间:2012-01-05 15:54:05
众多信息渠道表明,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今年全国政法机关第一位的政治任务。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护航,为改善和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人民法院迎接和保障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历史重任。发挥司法职能,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队伍管理和审判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今年人民法院第一位的政治任务。 2012年是一个具有特殊历史意义之年。今年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里程之年,我们将迎来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今年是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将掀开党的建设、社会建设、经济建设崭新的一页。今年是人民法院全面实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使法院各项工作焕发出强大的生机与活力的起飞之年。今年法院工作的总体部署早已非常明确,在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始终坚持“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下,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突出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两个重点来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正是基于今年的特殊历史意义,人民法院在服务大局的意识下所有的工作任务都服从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就是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也正是基于今年的特殊历史意义,人民法院所有的工作都必须蕴含在同一个前提中,这就是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担当第一位的政治任务的思想指引和工作动力,实现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最高工作目标。 形势向好,矛盾突出,是时势特点。当前,我国发展的有利条件、内在优势和长期向好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主流,继续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的艰巨、繁重和复杂性,国际形势的错综复杂、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国际和地区热点此起彼伏,世界和平与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的国内、国际形势格局特点。准确把握、判断国内国际形势,是人民法院担当好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第一位的政治任务而正确履职的基础。 社会向前发展,法院职能凸显。在社会管理方面,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多样多发,社会管理难度明显加大。回首刚刚过去的2011年,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纠纷、社会保障、环境污染、非法集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安全事件等时有发生;一些地方、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特别是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等;少数群众的正当利益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应和妥善解决,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不到位,信息网络管理缺位等等。在经济发展方面,随着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复苏乏力,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愈演愈烈,加上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压力增大、困难增多,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在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方面,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一刻也没有停止,千方百计进行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正是改革发展进程中这些特有的社会问题,引发不少矛盾纠纷,社会反响强烈;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也是这些国内、国际问题和矛盾的交织影响,使我国社会隐藏着诸多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主体之一,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严峻挑战。是挑战,更是正确履行职责,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和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 践行核心价值观,戮力实现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最高工作目标。历史发展轨迹充分表明,任何一个大国的颠覆都是自我的颠覆。公正失衡、正义偏废、矛盾加剧、民忧不排、权力失控,不但导致社会不稳定,而且直接影响一个国家政权的稳定。外部势力的威胁、渗透活动,对一个国家政权的颠覆是非常困难的,这是一个路人皆知的历史知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国家政权就有向心力,整个社会就有凝聚力,经济发展就有持续力。“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院准确把握形势、应对挑战的根本理念和实践指南,是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工作生命线的重要保障,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实践,既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也是党和人民对法院队伍的殷切希冀和迫切要求,更是法院队伍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引领风尚、弘扬正气、担当责任、不辱使命的操守和灵魂。我们只有在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做到知行合一,才能正确、充分发挥职能,既当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积极参与减少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又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律人,依法、及时化解、调判、执行好各类案件,努力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对抗因素。践行核心价值观,戮力实现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最高工作目标,就必须在审判实践中切实保障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依法维护各社会成员之间合法权益,积极为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依法惩处经济领域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综合运用司法手段,正确行使职能,处理好涉及社会稳定、密切关系民生的有各类案件。 稳定是大局,民生是大计。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人民法院2012 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践行核心价值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是人民法院在特殊历史意义之年的特殊工作目标和特殊贡献。 (作者单位: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