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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鄱阳一强奸犯越狱潜逃16年后落网获刑
发布时间:2012-01-06 15:37: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殷国维)
近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脱逃罪判处被告人毕胜茂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连同原判决未执行的有期徒刑九年一个月七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
1984年10月5日,被告人毕胜茂犯强奸罪被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年11月22日投入江西省贵溪市塔桥农场服刑(1986年撤销并入江西省饶州监狱)。1985年4月24日旁晚,被告人毕胜茂和同犯桂明军(另案处理)趁干警不注意越墙脱逃。被告人毕胜茂脱逃后窜至福建省光泽县司前乡、永春县等地,化名舒祥胜,以做篾、拉煤为生。2011年5月被告人毕胜茂因胃出血回老家调养,同年7月6日被贵溪市龙虎山分局刑侦大队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毕胜茂在服刑期间为逃避刑罚执行而脱离监管场所,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脱逃罪。被告人毕胜茂在脱逃后认罪态度好,脱逃期间也没有违法行为,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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