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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求刺激数次邀约朋友在家中吸毒获刑
发布时间:2012-01-06 16:24: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韵妃)   一女子因容留朋友在家中吸毒,而最终站在了刑事审判的被告席上。2012年1月6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对黄某芳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黄某芳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1日至4月9日,黄某芳在位于贵港市港北区的住房内容留朋友吴某、黄某,以静脉注射或烧烤的方式吸食毒品海洛因七次。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芳为吸毒者提供吸食、注射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法院遂依照《刑法》相关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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