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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威等故意杀人、盗窃、寻衅滋事案
发布时间:2012-01-09 09:41:30
韩威等故意杀人、盗窃、寻衅滋事案
案由:
韩威、杨峰、张哲故意杀人、盗窃、寻衅滋事案 开庭时间:2011-12-31 09:30 开庭地点:泌县法院 基本案情: 2008年11月21日,被告人韩威、杨峰伙同闫东强、郝朝波、邓辉、禹明国等人在泌阳县花园路中段“激情岁月”迪厅因琐事与宇兴公司员工苗金东、张武等人发生矛盾,引起双方厮打,厮打中致苗金东、张武、禹明国受伤。宇兴公司员工秦凯将员式挨打之事电话告知被告人张哲,张哲又告知被害人李良,后李良与张哲驾车在泌阳县城追逐、拦截韩威、杨峰等人。在泌阳县师范路与文明路交叉口附近,李良、张哲开车迎面堵住韩威的车后进行辱骂,李良持砍刀砍击韩威头部,韩威持匕首捅李良数下。杨峰在与张哲厮打后,捡起刀对倒地的李良头部、背部砍两刀,朝威、杨峰作案后逃离现场,李良经抢救无效死亡。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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