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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婿借名买房骗贷 老岳父还贷后索赔偿
发布时间:2012-01-09 15:48: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琼希)   为帮前女婿尹先生筹集资金,前岳父高先生遂将其所有的房屋假意卖予尹先生的姐夫刘先生,以申请银行贷款交由尹先生使用,没想到,尹先生获得贷款后突然失踪,高先生在还清贷款后,将假买房人刘先生告上法院。日前,北京顺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高先生诉称,他女儿高女士与被告刘先生的妻弟尹先生曾经是夫妻关系。为了帮助前女婿尹先生筹集资金,他和刘先生于2009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他所有的房屋过户到刘先生名下,刘先生据此向银行贷款25万元用于支付房款。实际上,这25万元是交给尹先生使用了。因此,房屋在过户后仍继续由高先生居住,刘先生的还贷款项也全部由尹先生承担。双方约定,待尹先生还清银行贷款后,刘先生再将房屋无偿过户给高先生。2010年,刘先生为了再次帮助尹先生筹款,以上述房屋为抵押物,向第三人借款30万元。此笔款项也全部交给了尹先生使用。此后,高先生和刘先生都失去了与尹先生的联系,尹先生也停止了向银行的还贷。上述两笔款项到期后,高先生偿还了全部款项的本息共计64万余元,以避免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从而导致自己失去房屋。2010年11月初,刘先生将房屋过户回高先生名下。高先生认为,其是代刘先生进行了偿还,因此要求刘先生偿还自己该64万余元款项。

    被告刘先生辩称,他认可高女士与尹先生的夫妻关系,也认可高先生陈述的上述借款过程。但他认为,两笔款项的实际使用人是尹先生,应由尹先生偿还上述款项。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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