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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盗贼盗窃铝线捞黑钱 发财未果先入狱
发布时间:2012-01-10 10:19: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海媚)   被告人刘忠科(化名)、刘大明(化名)、刘小兵(化名)对生财之路心存歪念,妄想捞取不义之财,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殊不知发财未果却先陷入牢笼。2012年1月9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忠科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刘大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被告人刘小兵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1年9月5日21时许,被告人刘忠科窜至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中周村某屯的一间集体瓦房,用铁棍撬坏瓦房的锁头,然后伙同被告人刘大明、刘小兵将存放在瓦房内属于该屯集体所有的价值人民币6276元的一批铝电线盗走,并用牛车拉至被告人刘忠科家的一间杂物房内存放,后被公安机关查获,依法扣押被盗的铝电线并发还给案发集体。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忠科、刘大明、刘小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秘密窃取集体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应受刑罚处罚。三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认真态度较好,并鉴于被盗的物品已追缴并发还失主,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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