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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以结婚为幌子骗取两妇女143万元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12-01-10 11:05: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硕)   与中年女性交往过程中先后诈骗两人共计143万元,43岁的罗立忠犯诈骗罪日前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9,罗立忠化名“罗义”,与30岁的李女士结识交往并谎称欲与其结婚。后罗立忠谎称自己参与赌球被查需找人托关系解决,于2011年3月23日及3月24日,骗取李某120万元。

    罗立忠还于2010年与44岁的王女士结识交往,并谎称欲与王女士结婚。后罗立忠谎称在天津做项目需要资金,于2011年4月28日及5月5日,骗取王女士23万元。

    法院认为,罗立忠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应责令罗立忠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在案之案款122万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罗立忠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大部分赃款已经起获,故法院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从轻处罚。综上,根据罗立忠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罗立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11000元。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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