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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执行工作念好“三字经”
发布时间:2012-01-11 10:31: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乔子轩)
2011年,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方式,讲究执行艺术,创造出“挖、显、改”执行三字经,全力破解“执行难”。
“挖”即是挖掘执行威慑机制潜力。该院通过采取司法拘留、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出境等措施,将执行威慑机制的震慑力发挥到极致,最大限度地促使逃避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显”即显示执行快速反应机制作用。该院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对辖区法院的执行人员统一指挥、执行装备统一调配、执行工作统一协调,一旦发现执行线索,立即通过距离财产地最近的法院,用最短时间控制被执行财产,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 “变”即是改变执行工作方式。结合“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构建全市中级法院执行协作机制,不断强化同国土、工商、金融、建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促使执行工作由法院“单兵出击”变为社会各界联动参与的“大兵团冲锋”。 2011年以来,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13件,实际执行率达91.36%,执行兑现率达91.23%,同比上升2.93%,兑现金额2.26亿元,没有产生新的涉执信访案件。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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