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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都安一男子为寻刺激猥亵6岁女童获刑
发布时间:2012-01-12 10:15: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一偏僻山村年近五旬的村民韦某,他在走村串户做生意时,见到正在村头玩耍的6岁女孩,顿起歹念,猥亵该女孩,他为自己的罪恶而龌龊的行为付出代价。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韦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1年8月2日11时许,韦某到都安县一个小村庄收购黄皮果时,见到正在村头玩耍的6岁女孩阿红(化名)。天真的阿红跟韦某说想吃黄皮果,韦某一看机会来了,就开摩托车将阿红带到公路边一偏僻处停下车,在将阿红抱下车的过程中,韦某对阿红进行摸弄。听到附近有人说话的声音,韦某方才停止对阿红的摸弄。做贼心虚的韦某开摩托车把阿红送回家,途中碰到阿红的外婆正在寻找阿红。外婆看到阿红与一陌生男子(即韦某)在一起感到很奇怪,警惕性很高的外婆遂询问阿红,外婆从阿红口中获悉实情后立即报警。随后,韦某被赶到的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2011年11月11日,被告人韦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某强制猥亵儿童,以获得精神上的刺激,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韦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故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等的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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