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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抄表工私刻国家电网公司印章诈骗400余万
发布时间:2012-01-13 09:48:13
![]() 被告人赵晟
光明网讯
1月12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赵晟诈骗一案。据检方指控,赵晟于2008年2月至2010年11月期间,谎称其可帮助他人调入国家电力部门,私刻北京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印章,伪造劳动合同书、国家电网公司函、报到通知、毕业证书等文件,以调动工作、分配住房、补交住房公积金、办理学历证明等各种名义,先后骗取13名被害人的共计420余万元。
自己都没有工作的赵晟,打着可以补缴公积金、分配住房、有关系办电力公司正式职工的“幌子”,轻松从13名被害人手中骗取400余万元,并将该笔钱款悉数挥霍。30岁的赵晟大学毕业后,从2005年开始在一家电力公司的三产企业做合同工,负责抄送电表。2007赵晟年离开该公司,终日无所事事。2008年开始,赵晟开始了他的“行骗”历程:他采取“杀熟”策略,第一个目标便以前公司的同事李某。 “帮她女儿调到电力公司工作,还补缴住房公基金”,赵晟对李某开出的条件让李某心动不已,随即,李某先后交给赵晟40万元打点关系。 李某女儿工作调动的事情还没有“眉目”,赵晟神通广大的消息已经不胫而走,通过李某的介绍,赵晟先后认识了包括李某亲戚在内的多名被害人,其中还有被害人再介绍的被害人主动要求赵晟办理工作调动等事宜。 对于这些送上门的机会,赵晟毫不客气,他先后对13名被害人做出可以“找工作、补缴住房公积金、需要收取好处费”等借口,对这些被害人少则索取20万元,多则要到40、50万元,总计骗取400万元。赵晟说,除了少部分归还给被害人以外,其余的全被他挥霍掉了。 在法庭上,赵晟说,他给被害人出具的合同文凭都是自己打印的,几十枚电力部门的公章也是自己私刻的,没有工作的他,根本没有能力给别人办理工作调动事宜,虽然,他称自己的表姐夫在北京市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但他从来没有就帮别人找工作的事情,找过这个表姐夫。 据被害人李某作证称,由于赵晟在2007年突然从单位辞职,大家都风传赵晟“关系硬”,已经从合同工转成了电力部门的正式职工,于是专门拜托赵晟帮女儿也转成电力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没想到,女儿的工作不仅没着落,自己辛苦攒下的40余万元,就这样石沉大海。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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