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砖头冒充佳能相机 男子骗财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2-01-16 11:11: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元卿)
27岁的无业男子赵某利用砖头冒充佳能相机骗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0年8月6日,被告人赵某伙同宋某在海淀区鼎好电子城等地,通过在佳能相机包装盒内装入砖头冒充5台佳能5DMARK2型号相机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佟先生货款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经被害人报案,被告人赵某于2011年3月20日被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赵某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未提出异议。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某认罪态度好,社会危害性不大,希望法庭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赵某认罪态度较好,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