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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厚:江西法院工作主要体现在七个“新”
作者:高苑轩 发布时间:2012-01-17 10:26:32
![]() 张忠厚作重要讲话。 ![]() 颁奖现场。
1月1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机关总结表彰大会,对江西高院机关2011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对工作中涌现出的4个先进集体和83名先进个人进行记功嘉奖,并对新一年的工作任务进行展望部署。江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晓春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建新宣读了表彰决定。
2010年,江西高院机关全体干警通过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努力推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团结协作、作风优良、锐意进取的先进集体和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乐于奉献的先进个人。江西高院的办公室等4个集体、林贤瑛等83名个人喜获记功嘉奖。 张忠厚指出,2011年,江西高院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七个“新”,即强化大局意识,能动司法有新作为;强化依法履职,执法办案有新成效;强化便民利民,司法为民有新举措;强化改革创新,审判管理有新进展;强化队伍建设,法院形象有新提升;强化基础工作,基层建设有新发展;强化机关建设,机关形象有了新面貌。对2012年江西高院机关的工作,张忠厚强调,要着力在七个方面取得新成绩。要在服务大局,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上取得新成绩;要在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绩;要在司法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绩;要在强化管理,提升案件质效上取得新成绩;要在加强队建,增强司法能力上取得新成绩;要在筑牢基础,加强基层工作上取得新成绩;要在机关建设,为全省法院作表率上取得新成绩。 江西高院其他院领导和机关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来源:
江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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