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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琐事踢伤老汉鼻子 “暴戾男”获刑1年并赔偿
发布时间:2012-01-17 16:05: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京科)
被告人姚海鸣和被害人姚杰原本是同村,却因为琐事动起了手脚。最终,被害人的鼻子被踢成轻伤,被告人姚海鸣除赔偿被害人损失13589.33元外,还被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1年6月16日下午15时许,怀远县包集镇张姚村村民姚杰与被告人姚海鸣在田间播种玉米,二家因争租用播种机发生纠纷,进而引起厮打,厮打中,被告人姚海鸣用脚踢中姚杰鼻部,致其鼻骨骨折伴明显移位。经鉴定:姚杰鼻部损伤程度为轻伤。被害人姚杰伤后到怀远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5天,花去医药费等11850.38元。 对上述事实,被告人姚海鸣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 怀远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姚海鸣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姚海鸣认罪态度较好,且本案由乡邻纠纷引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但被告人姚海鸣至审理结束一直没有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又有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综合上述量刑因素,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经核实确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姚杰的经济损失合计13589.33元。法院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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