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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男友无端离去 女子报复砸破男友父亲轿车
发布时间:2012-01-18 09:15: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日前,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毁坏财物案,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李芳(女)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5月1日晚21时许,被告人李芳因其男友在未告知其的情况下离去,为了寻找男友,其找到男友的父亲张六如询问男友的下落未果,其顿生报复之念,遂将男友父亲的“丰田凯美瑞”轿车的前挡风玻璃、后视镜等多处砸烂。经鉴定该车损失价值为550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芳为泄私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他人损失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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