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河南一男子介绍人贩子拐卖儿童被判五年徒刑
发布时间:2012-01-18 16:35: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颖 张慧彩)   河南省滑县留固镇东庄营村的李某介绍人贩子王某与买家苗某认识,在双方达成交易后,分得赃款450元。2012年1月18日,滑县法院判决李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李某得知人贩子王某手中有一女婴,意欲找到买家,又了解到家住滑县八里营乡的苗某一家正想要一个女孩儿,便介绍双方认识。在2009年6月20日中午,双方以21900元达成交易,李某分得赃款4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出卖为目的,介绍买卖双方认识,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机会,并从中获利,核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考虑到被告人李某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