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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表彰全市2011年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
作者:张晓敏   发布时间:2012-01-19 10:01:48


    1月1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按照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总结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分析当前形势,周密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弟出席,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作工作报告。

    李少平在报告中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市法院争创一流最为关键的一年。各级法院一定要准确把握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新要求,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千方百计把安全漏洞堵塞住,千方百计把基础工作搞扎实,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好,为全市“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是抓好“六个深化”,实现“六个再上新水平”:一是深化能动司法,在服务天津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再上新水平;二是深化为民司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再上新水平;三是深化社会管理,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再上新水平;四是深化文化建设,在促进天津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再上新水平;五是深化机制创新,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再上新水平;六是深化队伍建设,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方面再上新水平。

    李少平强调,全市各级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积极践行两为主题,紧紧围绕市委构筑“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争一流、树公信、上水平”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在创新中谋发展,努力实现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全力保障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为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去年以来,天津各级法院积极适应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要求,狠抓执法办案,全年审执结案件183173件,诉讼标的总额350.32亿元。案件审判质效实现了结案数、结案均衡度、法官人均结案数、息诉服判率、执行到位率上升和未结案数、平均审理天数、发回改判率、申请再审率、信访投诉率下降的“五升五降”的可喜进展。此外还开展了百万案件大评查和建院以来规模最大的庭审观摩活动,全市法院一审息诉服判率达90%。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的活动的开展使三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结率达到99.03%,一年半以上未结案件清结率达到78.52%,分别在全国法院排名第一和第三,未结案件同比下降11.69%,案件平均审限同比缩短了13.24天。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开展使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执行综治、执行案件信息管理、涉执行信访工作也在全国名列前茅。同时大力化解涉诉信访,集中清理中央交办的进京重复访和非进京访的息访率分别达到96.05%和98.56%。加强源头治理工作使涉诉信访同比下降22.7%,进京越级访同比下降50.66%。

    会上,天津高院表彰了2011年各级法院涌现出来的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并号召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在新的一年里,以先进为榜样,再创一流司法新业绩。



来源: 天津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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