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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中院七天为农户讨回1173万余元制种玉米款
发布时间:2012-01-19 11:50: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新房)   2011年12月28日,甘肃临泽县新华镇大寨村、长庄村村民委员会同时向张掖中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张掖市某种业公司存储在临泽县扎尔礅滩加工厂内的4000吨玉米杂交果穗及加工烘干设备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理由是合同到期后该公司拖欠他们的玉米制种款1173.11万元未兑付。

    张掖中院立案庭经过审查,大寨、长庄两个村委会所申请的事项属实,且提供了担保,遂于当天作出裁定:依照我国民诉法第九十三、九十四条之规定,对张掖市某公司在临泽县扎尔礅滩加工厂内的4000吨玉米杂交果穗及加工烘干设备予以查封。

    2011年12月29日,张掖中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指示:执行局在实施保全措施的同时,要给某种业公司做工作尽快还款,给乡镇、村委会做工作积极配合法院办案,避免矛盾升级,维护社会稳定。办案人员遂带领法警赶赴临泽县扎尔礅滩加工厂,对4000吨玉米杂交果穗及加工烘干设备实施查封,在查封期间,允许其对玉米果穗继续进行加工、销售等活动,但对销售款要严格监督,必须用于偿付农户的玉米制种款。经给该公司负责人反复释明法律和进行思想疏导后,该公司负责人和新华镇领导都作出承诺:某种业公司变卖种子积极筹款;新华镇政府给农户做工作不发生过激行为。当天下午,该公司多方筹款,及时兑付500万元,打入指定账户。

    为尽快办结此案,避免双方进入诉讼程序,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执行局办案人员和新华镇政府趁热打铁,一方面安抚情绪激动的村民,一方面继续给某种业公司做工作催要欠款。第3天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再付款250万元,打入指定账户,但制种农户仍不答应,要求全部还清制种玉米款。

    在接下来的3天内,中院执行局、新华镇领导及工作人员进一步与某种业公司协调还款事宜,说明全镇就剩大寨、长庄两村农户的制种款未拿到手,面对春节即将到来的现实情况,群众情绪很大,必须全力解决,以免发生群体性事件。某种业公司也感到事态严重,遂多方联系买家,终于又筹措到423.11万元,打入指定账户。至此,大寨、长庄两个村的农户,全部拿到制种款。

    2012年1月13日,新华镇领导和大寨村、长庄村村委会负责人专程来到张掖中院,对中院高效办案、维护农民利益、支持制种业发展表示感谢。新华镇韩镇长说,700余名村民代表一直找我们要求解决问题,我们也向某种业公司协调了二十多天,均不能要回欠款,没想到法院仅用一周时间就把问题解决了,真是信访不如信法。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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