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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法院为19名农民工追回拖欠五年工资
发布时间:2012-01-19 15:14: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谢斌 邹志敏)
1月19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成功处理了一起为19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案件。
从2007年初起至2009年底,农民工潘某等28人在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泗洪衡山花园工地上干活,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计欠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该款经上述农民工及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讨要调解,均未得到解决。 2011年12月底,该案件移至泗洪法院,泗洪法院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将追讨农民工工资问题做为法院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立即调遣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时人之所急,充分利用法院的信息平台,查询被执行人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南通、盐城等地各银行公司的64个账户。奔袭千里,终于将被执行人在盐城的存款账户予以查封,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让农民工朋友能够在春节前终于拿到本属于自己的那份汗水钱。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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