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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妪送母鸡感谢彭泽法官
发布时间:2012-01-20 10:44: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姚成龙)   “高庭长,实在是太谢谢你们法院了。感谢你们对我家进行执行救助。让我们全家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我是乡下老百姓,也没什么好表示感谢的,就送两只草鸡表示谢意,你们无论如何也要收下。”这是1月19日发生在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太平法庭感人的一幕。

    陆某与魏某、张某、李某、刘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彭泽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元月17日依法作出(2009)彭民一初字第559号判决书,判决魏某、张某、李某、刘某各补偿陆某4853元。四义务人逾期未履行给付义务。权利人向彭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该案被执行人都存在特殊的实际困难,被执行人魏某眼睛高度近视,其妻子脑部有轻微智障,常年靠药物维持。全家靠魏木桂打零工为生。被执行人张某1958年生,至今单身一人,无住房,靠打零工为生,并有轻微痴呆。被执行人李某1961年生,与弟弟李某某共同生活,兄弟二人均单身,其弟弟患有肺结核、哮喘等病,失去劳动能力,二人的生活来源靠李某打零工维持。被执行人刘某1969年生,单身一人,和90多岁的母亲共同生活,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申请执行人陆某家同样经济困难,全家靠陆某打零工为生。2009年元月14日,陆某在太平做现浇、混凝土工程时,从二楼坠下摔伤卧床不起,后经鉴定为二级伤残。家中的顶梁柱失去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一下子陷入了困境。陆秋喜治疗时已花光了家中的积蓄,由于无钱进行治疗,早早的出院在家进行修养,在家修养又缺少必要的营养和保护措施,现陆某下半身已基本萎缩。申请人要求法院尽快将案款执行到位,我们多次找乡村做被执行人工作,目前被执行人均生活困难,至今未能付清案款。

    该案,申请人陆秋喜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被执行人同样经济困难。为了让陆某能够继续治疗,身体得以康复,家庭生活条件得以改善,能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元月11日,院长甘新宏和执行局长李行富来到陆某家看望陆某并送去了慰问金,江西二套也对陆某家的情况进行了报道。

    虽然被执行人至今未能付清案款,但看到彭泽法院的法官一直在帮助自己,并多次送来慰问金。陆某及家人由刚开始的不理解法院到对法院有了很深的感情,眼看快过年了,陆某的妻子送来草鸡对法官表示谢意,于是便出现了开头感人的一幕。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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