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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吃掉两只鸡遭责怪 老汉挥斧砍伤妻子
发布时间:2012-01-31 08:55: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勇慷)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百合乡清华村的60岁老汉黄某清自己在家吃掉两只鸡,被妻子责怪,其不顾几十年的夫妻感情,一怒之下用斧头伤害自己妻子。2012年1月30日,黄某清被那坡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

    2011年9月2日20时许,黄某清因不满其妻子责怪其独自在家的两天内吃掉两只鸡,双方在家中引发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黄某清便拿起家中的柴刀,用柴刀刀背敲打妻子的左小腿前部,妻子亦拿起家中的扁担打向黄某清后脑一下,后黄某清恼怒拿起家中的斧头,用斧背打妻子背部两锤,再用斧砍向妻子头部,致使妻子头部、背部受伤。经那坡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其妻子的损伤属于重伤。

    案发后,黄某清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于2011年9月13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黄某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黄某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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