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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法院人性化办案 当事人房子被执行反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2-02-01 11:46: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颜红)   “敬请院领导转达我深深的谢意,是你们的人性化执行挽救了我,也让我们一家过上了一个幸福的团圆年……”昨天,浙江省海盐法院院长收到了一封由被执行人沈平祥写来的感谢信。

    沈平祥是位退伍军人,1990年退伍以后,一直在火电建设公司工作,2003年一时冲动辞职经商。商场如战场,几年下来,他的生活越来越艰辛,在外面欠下不少的债务。2011年8月份,由于沈平祥欠人债务5万元,被起诉至法院。

  案件判决后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局的姜法官接手了此案,此时年关将至。姜法官通过多次实地走访,查摸情况,了解到沈平祥外债不只5万元,还有一笔尚未到期的借款,本金是50多万,仅付利息,每月就要支付一笔不小的费用。

    一心想在年前拿到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在案件尚未进入执行程序时,就显得情绪十分焦躁;被执行人沈平祥则更是苦不堪言,除了面对家里人的埋怨,更要想办法筹钱,偿还本案债务和支付另一笔债务的高额利息费。

  “执行僵局要打开,双方年要过好。”姜法官这么想,千方百计寻找一个双赢的执行方案。在后来的调查中姜法官得知沈平祥在镇上有一套大面积的商品房,是当年经济条件不错时购买的,经评估在80万元左右。

    沈平祥因为生意的失败,根本无力偿还债务,虽想通过变卖镇上的商品房,可正遇上房产市场不景气,房子面积又大,一时无法脱手。为了能执结案件,又能为沈平祥解除困境,姜法官没有查封房子,走拍卖程序,而是多方协调,急他人所急,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沈平祥把房子转手。

    通过姜法官热情为民的工作,沈平祥虽然没了房子却对法院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司法作风敬佩万分,不仅支付了债务,还给法院寄来感谢信。用沈平祥自己的话说:“姜法官不仅帮我了结了案子,还提前让我还清50多万元的另一笔未到期债务,让我少付一大笔利息。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实是法院所荣,人民所幸。”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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