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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爱百日分居三年信用卡透支30余万 夫妻闹离婚
发布时间:2012-02-02 10:07: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魏楚桥)
近日,北京通州区法院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登记结婚百日后开始出现矛盾,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双方仅信用卡已欠款逾30万。
原告张先生称,与被告李女士于2005年相识,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没有子女,双方自2008年分居至今,现感情已经破裂,要求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房屋一套、轿车一辆;双方共同偿还张先生名下信用卡内约20万元的欠款以及欠张先生母亲的18万元。面对昔日恩爱的丈夫,坐在被告席上已经泪流满面的李女士说,同意离婚,因为对方有了第三者,并且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信用卡被对方以及对方的母亲刷了约11万元,这笔巨额的欠款应由原告自行偿还,且对欠原告母亲款项一事并不知情。 庭审中,张先生认可李女士的信用卡系其以及其母亲所刷,但其主张都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他说,双方都没有正经工作,但是生活水平均较高,他才多次刷信用卡甚至套现的,在欠下巨额信用卡款项后,不得以才向自己母亲借钱还款的。然而,李女士对张先生的说法并不认可,她说自己一直在上班挣钱,并且父母和自己生活在一起他们均有退休金,生活不成问题,根本用不着原告刷信用卡来维持生活。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本着对双方公平的态度,多次长时间倾情给双方做调解工作,但李女生坚称信用卡欠款应由对方自行偿还。承办法官希望双方各退一步,最终双方调解离婚,原告张先生放弃在共同财产房屋一套上的约9万元的份额,各自信用卡上的欠款各自偿还。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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