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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追究责任”不是维护三亚形象正道
作者:乔子轩   发布时间:2012-02-03 11:30:11


    昨天上午,在三亚市召开的2012春节旅游情况通报会上,当地政府部门对此前错误表述春节“宰客零投诉”致歉,由于未联系上“罗迪微博”本人,三亚方面恳请当事人出面合作,推动调查。有关官员同时表示,“对三亚恶意攻击的人,将依法追究责任。”(2月1日《新京报》)

    本以为闹得沸沸扬扬的三亚春节“零投诉”事件,以官方回应而就此结束,不料,一句“对三亚恶意攻击的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再次刺痛了笔者的神经。当地官员放出如此“狠话”,一方面反映出他们对三亚旅游秩序“口碑”的重视,一方面彰显了他们挽救三亚旅游市场颜面的决心,只不过剑走偏锋,不但于事无补,或许会适得其反。

    笔者必须要问,何为“恶意攻击”,仔细分析无非有两种情况:一是无事生非,侮辱诽谤;二是确有其事,夸大其词,损害他人名誉。对属“恶意攻击”的,就应该受到法律和社会的否定评价。但若出现“确有‘宰客’其事,查无证据“的情况,当地政府部门咋办?按照“有罪推定”的原则,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消费者的责任,恐怕没有哪一个消费者能答应;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放任消费者,对其言论不闻不问,当地政府部门也不会答应。最后,多半还是按照“恶意攻击”处理,受伤的仍是消费者,损害的仍然是三亚旅游市场的颜面。

    对违法者,依法追责,本无可非议,可三亚有关官员在“此情此景”放出此话,听起来甚是刺耳,笔者甚至认为这是是赤裸裸地恐吓。古语说:“人之初,性本善”。一个游客到一个景点旅游,求的就是高兴,不是受到憋屈,谁会吃饱了撑的去投诉、去发帖。退一步讲,即便了有了不实投诉、发帖,作为一个国际旅游城市,当地政府部门也应该有种宽广的胸怀,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同时“三省吾身”,力争把旅游服务做到更好,而不是动辄就是“依法追究责任”。诚然,依据情况不同和情节轻重,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可是追究之后,三亚旅游秩序就完美无缺了吗,岂不明“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道理?

    作为国际旅游圣地,全世界游客其配套设施、服务标准等各方面期待甚高,当今大家之所以对三亚风吹草动的事情如此关注,恰恰反映出了三亚在公众的心理位置。目前,当地政府部门欲想变被动局面为主动,就不要近似神经质地揪到“真真假假”的投诉不放,而是应该以此为契机,向加强旅游行业管理下“猛药”,练好提高当地群众收入、完善城市配套、提高服务水平的“内功”,努力促其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自愿”维护三亚旅游形象的工作格局,才是正道。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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