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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有忧郁症 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2-02-03 16:51: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妻子患有忧郁症,丈夫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判驳回。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驳回了原告邹云华的离婚诉求。

    2006年3月份,原告邹云华与被告李红经过自由恋爱,同年12月份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还不错,可是在2008年8月15日,被告李红生下女儿小芬后,两人矛盾却渐渐加深了。原来,患有忧郁症的被告李红经常与原告邹云华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11年12月9日,原告邹云华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是自由恋爱结婚,双方婚前接触了解是充分的,婚姻基础尚好。而婚后初期,双方虽有争吵,但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并且被告李红患了忧郁症,原告邹云华就更加应该好好的对其进行照顾,帮助尽快恢复健康。最终,最后,法院认为不宜判决两人离婚,驳回了原告邹云华的离婚诉请。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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