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万年法院立案指导成化解矛盾“减压阀”
发布时间:2012-02-08 10:48: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郑高科 鲁强)
“鲁庭长,年前我与丰收法庭的聂庭长一同到乡里协调的珠田乡老王摔伤赔偿一事,乡里通过向民政局争取到的1万元生活困难补助金已拨付给了老王,老王不会到法院要求起诉了。”日前,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接到万年县疑难问题处理中心张万民主任的来电,心里一直牵挂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这是万年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立案指导功能,多元化化解矛盾的又一个例。
原来,老李承揽了万年县某实业公司的房屋内墙粉刷,老王受雇于老李做小工,有一天,老王准备去工地做工,骑自行车出门不久自己摔伤了,花费了医药费2万余元。 年前,老王去县信访局信访,后又一纸诉状将老李、万年县某实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等3万余元。万年县法院立案庭法官看过诉状后,认为老王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如就立案而立案,该案极可能成为信访源。于是,耐心地从法理角度对老王进行疏导,老王将信将疑,仍坚持要起诉。法官立即与老王所在辖区的丰收法庭聂庭长及万年县疑难问题处理中心张万民主任联系,由他们会同老王所在乡的司法所、民政所的人员一同给老王赔偿一事进行协调。第二天,通过他们说情、说理、说法,老王终于明白自己打官司败诉可能性大,但鉴于老王生活确实是困难,工作组建议老王在1万元之内向乡里申请困难补助金。意向性的处理方案是有了,但困难补助金能否到位一直牵动着涉案工作人员的心。通过该县珠田乡政府工作人员的努力,困难补助金终于落到实处。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始的一幕。 据悉,万年县法院为充分发挥立案功能指导作用,推行了四项措施,一是诉前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即在当事人起诉前由立案庭告之受理案件收费情况、执行过程中收费情况、诉讼中举证风险责任、执行中风险责任执行不能的法律后果以及如何退费、能否退费。诉前风险提示制度推行后,使前来起诉的当事人考虑到诉讼成本、诉讼风险、执行不能的后果,而自行决定是起诉还是通过其它合法途径解决。通过诉前风险提示制度运行,当事人缠诉现象、涉法上访的明显减少,司法权威逐渐提高。二是建立诉前多元化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立案人员在研判案情的基础上指导当事人选择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佳路径,实现诉与非诉的无缝对接,依托司法协理网络、依靠基层组织及司法协理员、人民陪审员之间进行有效联动,在诉前准确、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让群众感受到零距离司法服务带来的便利,减少诉累。三是在有多个法院能对当事人的诉请行使管辖权时,引导当事人向诉讼成本最低的法院起诉,从而使司法资源能得到合理的配置。四是配合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实现案件速裁、简、繁分流,将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给付之诉的民事案件,立案后移入小额速裁庭实行一审终局,有利于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当事人也乐于接受这种方便、快捷的审判方式。去年共有132件符合速裁条件案件被移交小额速裁庭在一个月办案期限予以速裁完结。 由于万年县法院立案指导功能发挥得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在过去的一年中,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72%、一审裁判息诉率达95%、诉前调解或委托调解124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