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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女大学生闹市抢夺他人手机获刑1年8个月
发布时间:2012-02-08 15:55: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鸿光)   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顾某花,闯荡上海半年多花光了身上的积蓄,竟然在闹市中心公然抢劫她人一部苹果牌IPHONE4移动电话,最终在警方的追捕下落入法网。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以抢夺罪一审判处顾某花有期徒刑20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现年24岁的顾某花系外来人员,于2011年6月大学毕业后她来到上海,因一直没有找到称心工作,随身所带的钱款渐渐花光,遂萌发抢劫女性苹果牌IPHONE4移动电话换钱的念头。据检方指控2011年11月12日晚19时许,顾某花在本市余姚路近武宁南路的人行道上行走时,发现迎面走来一名瘦弱女性手拿苹果牌IPHONE4手机在接听,顾某花趁对方不备之机,一把抢下该手机朝反方向逃逸,后抢劫得手后的顾某花,将该手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女性同学,经鉴定该移动电话价值人民币3720元。

    3天后,顾某花去本市叶家宅路同学处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同时赃物手机被缴获。到案后的顾某花交代,因自己随身所带的钱款均已花完,且没有找到工作,又想缓解一下自己经济上压力,才实施了抢劫他人苹果牌IPHONE4手机的犯罪行为。

    法院认为,顾某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夺罪。但鉴于顾某花归案后能认罪交代所犯罪行,同时赃物已被及时追回,弥补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遂法院酌情从轻作出了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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