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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法院院长会议在长沙召开
作者:禹爱民 向曼琦   发布时间:2012-02-09 09:57:02


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现场。
    2月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楼会议厅春意盎然,全省三级法院院长会议在此隆重召开。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省政府副省长盛茂林、省政协副主席王晓琴、省政府副秘书长谈敬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陈刚、省政协社法委主任宋再钦等领导出席本次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作主题报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时态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院院长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的工作。

    孙建国指出,元宵佳节刚过,省法院就马上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第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以来的工作,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工作,这对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孙建国对于2011年全省法院所取得的工作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他指出,2011年,全省法院服务大局更加主动,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法院在新的一年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当前经济社会形势的科学研判和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方法,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我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孙建国强调,全省法院务必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狠抓执法办案,积极服务“四化两型”建设和法治湖南建设;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监督,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康为民在主题报告中就2011年度全省法院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通报。2011年,在全省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审判工作、队伍素质、规范化建设、接受监督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全省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31.96万件,同比增加5.3%,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1.26%,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73%,办案均衡度从2010年的48.72%上升至2011年的53.94%,执法办案公正指数、效率指数均保持在全国前10位。全省法院有144个集体和14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浏阳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郴州市北湖区法院杨宗文等3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在全省政法队伍建设民意调查中,法院队伍公众满意度从2010年下半年以来连续三次名列第一,省法院工作报告决议的赞成率达80.96%,较去年有了明显提升。

    康为民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按照全国高院院长会提出的“六个深化、六个提高”的目标,以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对六项工作作出的具体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在认识上更深化,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发展。并就如何发挥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司法管理和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夯实基层基础、主动接受监督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号召全省法院在服务和保障经济运行“稳中求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法治湖南建设、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提升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推进基层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有新的作为,从而为服务湖南“四化两型”建设、实现“两个加快”奋斗目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卓越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围绕康为民院长的主题报告,全体与会人员以各中院为单位进行了分组讨论,纷纷为今年法院工作出谋划策,共商良计。

    会上,还对2011年全省法院涌现出来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省高院在家院领导、全省各中、基层法院院长、部分获奖代表、各中院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及省院全体干警。



来源: 湖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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